| 贵平、荔河高速公路无人自助智能收费设备系统材料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 |||||||||||||||||||
| 发布日期:2025-09-16 13:2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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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平、荔河高速公路无人自助智能收费设备系统材料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贵平、荔河高速公路无人自助智能收费设备系统材料采购,采购人为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交建信息)、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贵平、荔河高速公路无人自助智能收费设备系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贵平高速公路及荔河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无人自助智能收费设备系统材料采购。 2.1.1 项目名称:贵平、荔河高速公路无人自助智能收费设备系统材料采购; 2.1.2 最高限价:1197万; 2.1.3 采购数量: 1批; 2.2 采购范围:贵平、荔河高速公路无人自助智能收费设备系统材料采购及本采购文件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执照);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单位,则必须为具备采购项目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公司,同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有效营业执照;授权单位与被授权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产品近三年未受到国家相关质量管理部门及贵州省相关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及按要求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在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9)投标人或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在贵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近三年与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承建项目供货合作过程中或采购比较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约、违规违纪、恶意举报、投诉、干扰采购正常工作等不良记录。 (11)采购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特殊资格要求 3.7财务要求: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 月16日至2025年09 月19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登记表(信息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缴费凭证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50266672@qq.com。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纳支付宝账号1828506966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 月23日09时30分,请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询比采购响应文件递交至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座22楼)面交采购代理处。 5.2未按上述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2025年 09 月 23日09时30分进行,地点为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座22楼)。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响应人未派代表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视为黔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qtzb.cn/)。
8、联系方式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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